尊嚴

最近在婚姻板上吵得沸沸揚揚的文章令人想到了很多事情。最近公司一直在試探我與同事的底限。接二連三的要大家下班時間開會,還要接待客人。我發現我的研究一直搞錯方向;這邊的問題根本已經不是勞基法了(因為這就是違法加班無誤),而是一個最基本的「尊重」和「尊嚴」的問題。 今天如果是員工一定要參加的重要的事情,不應該是下班前臨時用LINE公佈說「今天要留下來加班」,而是要早早就用EMAIL通知,並且註明加班費、補休。 這種「臨時想到就要人去」的作法,就是打從心底不尊重員工。不管錢多少,這種工作模式就是不對的。這是對錯的問題,不是法律的問題了。 從今天開始我要更加捍衛自己的權益。